“无所谓”误区影响银行卡安全
    2007-12-03    周慧虹    来源:经济参考报
  如今,银行卡越来越成为都市人群金融消费活动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支付工具。在不少人的意识里,只要自己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企图,不去非法使用银行卡,就不用担心会招惹上什么麻烦,其实这种认识有些偏颇。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情况:有的人为了申办银行卡,请求他人为自己起草、提供文字证明材料,或者借他人的身份证等证件给自己提供资信佐证,等等。而有些被请求之人碍于情面,也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举手之劳,于是,在未对银行卡申办人的办卡意图、经济实力等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就草率地答应了其要求。如此,银行卡一旦申办成功,持卡人合规使用银行卡便罢,若出现违规,被请求人很可能受到牵连,被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银联统计数字,今年上半年,因伪冒申请信用卡造成刷卡银行的损失,占到了全部欺诈损失的80.68%。不法分子之所以能伪冒申请到银行卡,就是因为有人为他们伪造虚假资信证明材料提供了便利,从而使得他们可以大肆刷卡套取银行卡内资金。这其中,固然包括有部分不法商户、非法中介为银行卡犯罪推波助澜,但也不排除如上所述有些人由于“无所谓”、“不知情”而一不留神充当了犯罪嫌疑人的“帮凶”。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其中的“有关当事人”,即包括部分因“无所谓”而提供了不该提供帮助的被请求人。
  关于银行卡的使用,现实生活当中还容易遇到的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基于种种原因,申办有多张银行卡,其中一些银行卡由于卡内资金很少,不经常使用,便随手乱丢,甚至交给孩子当扑克牌玩耍。殊不知,银行卡中的贷记卡因具有透支消费功能,若不慎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极易使持卡人无端背负一笔沉重的债务。
  即便持卡人随手遗弃的是一张不具备透支消费功能的普通卡,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金融违法犯罪的触角无孔不入的今天,谁又能保证卡内信息不会被别有用心者所移植,继而给持卡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呢。
  所以,持卡人对于自己所有的银行卡都应做到妥善保管,遇有丢失情况及时予以挂失。已经不使用的银行卡最好尽快向发卡银行注销,这样,既帮助银行节约了资源,降低了经营管理成本,同时,也能有效减少持卡人自身的风险损失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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