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专家提醒:慎选新股类理财产品
    2007-11-26    记者:呼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随着近期国内股市的震荡调整,多家银行陆续推出的新股类理财产品的销售火爆。理财专家提醒,“打新股”类产品是当前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要在风险成本权衡后再做投资决定。
  在股市的波动面前,基金市场开始显现抗跌性较强的优势。近期,集合申购新股类理财产品尤其受到关注,甚至被不少投资者视为资金的“避风港”。理财专家人士建议投资者,申购新股类理财产品要注意到它的短期性投资特点,并综合分析到其流动性风险、本金风险、收益率风险和手续费缴纳等因素,并非人人适合。
  上海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认为,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作为短期理财产品多数不可提前支取、不能质押贷款,投资者应当首先意识到它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签约一旦生效,就必须在产品到期后才能取出,如果其间急于用钱就会遇到麻烦。同时,市场上还有一类可提前支取的“打新”类理财产品,但资金的使用效率会下降,收益会相对较低。
  同时,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一般约定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就意味着存在本金风险。就是如果发生新股开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投资者的本金会出现一定程度亏损,尤其是大盘新股中签率奇高的时候。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非常低,投资者仍必要在投资前了解。
  针对许多销售机构提出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的较高“预期收益率”,理财专家提醒投资者注意收益率风险。由于“预期收益率”的预期性,投资者要注意到收益区间的范围以保持谨慎的乐观,对股票的质地和发展前景应更加注意分析。
  理财专家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和股票按交易额来收取手续费,打新类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在收益中扣除,按照收益比例收取或者是在达到一定收益率等条件下由管理方按收益的一定百分比收取费用。因此,投资新股类理财产品也要因人、因需而定,经过全面权衡分析后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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