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决定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
    2007-10-15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银监会获悉,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试点省份从现在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部31个省市区。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经过一年多调查研究,在摸清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情况、制定农村金融服务图集的基础上,进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然后从试点推广到全国31个省市区。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近期将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中国银监会将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加强与有关经济金融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依靠全国296个银监分局,充分调动市(县)区域的监管网络、监管资源、监管经验,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并随时注意总结经验,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稳步健康发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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