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开展监管合作
    2007-10-09    记者:刘诗平 白洁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中国银监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日前在北京签署双边跨境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信息交换、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加强合作。 
  截至目前,银监会已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新加坡、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香港、澳门、波兰、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菲律宾、俄罗斯、匈牙利、哈萨克斯坦、西班牙、泽西岛、土耳其、泰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卡塔尔、冰岛及迪拜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双边监管合作协议。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助于银监会不断完善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提高跨境银行监管水平。有利于银监会与有关国家、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信息沟通和交叉核实,及时了解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或不良发展趋势,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惩戒,促进双边互设机构的合法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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