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长电公司债”获准发行 机构获利最大
    2007-09-25    本报记者:刘紫凌 廖君 张先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24日至25日,我国首家公司债券——“07长电公司债”获准发行,总额不超过80亿元,第一期拟发行40亿元,剩余40亿元将在获得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机发行。而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将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
  长江电力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营运总监刘红燕介绍说,“07长电公司债”具有六大亮点:一是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发等相关债券类产品,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债券票面利率;二是第一次纳入国债质押库的公司债券,这使得其具有其他企业债不可比拟的国债待遇;三是设计了回售条款,投资者在持有债券达7年后,就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收益率环境,以及判断未来市场的收益率,来决定是否将手中的债券赎回,这样就给予了投资者更多自主选择权;四是,本期公司债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同时挂牌,这样能够有效地增强成交效率,提高产品流动性;五是,与新股申购方式相比,在发行阶段,投资者可以在网上重复申购长江电力的公司债,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配置需求;六是本次公司债发行,首次设置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由华泰证券担任本次证券的受托管理人,解决由于债券持有人分散,难以一致行动维护自己利益的难题。同时,还建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公布了详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通过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会议召开程序等内容,让债券持有人会议真正发挥投资者自我保护作用。
  华泰证券武汉江汉二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兴武分析说,07长电债发行最吸引的投资者,无疑是机构。07长电债的利率水平为5.35%,远低于人民币五年定期存款5.76%的利率,再加上公司债也要扣除5%的税费,因此,它的风险虽然比国债高,小于基金、股票,相应的收益也高于国债,低于股票和基金。这样的收益率很难吸引中小投资者的热捧。
  而对券商承销部门来说,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规模扩大之后,承销债券的收益将会非常的可观。据了解,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向企业收取的承销费为承销总金额的1%至3%。企业债推出之后,无疑将为券商提供一个新的盈利渠道,为券商带来一块巨大的市场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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