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稳健理财新选择
    2007-08-27    本报记者:张汉青 实习生:杨眉 杨科    来源:经济参考报

  长江电力、华能国际争发公司债。(本报资料图片)

  尽管公司债第一单花落谁家尚不得知,但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包括金地集团、长江电力和华能国际在内的三家公司先后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这意味着,公司债作为一种崭新的理财品种,正在向投资者疾步走来。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意味着我国将告别公司债“短板”现象,资本市场将步入均衡发展新时代。公司债的推出,将为中国企业打开一条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增加中国债券市场可投资的新品种。

公司债正式启航

  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司债这一新品种终于启航。公司债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继《办法》颁布后,监管部门还将就公司债券所涉的申报文件目录、募集说明书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规范等方面,陆续出台五部左右的配套准则、范本和规范性文件。
  《办法》还规定,拟发债公司需满足两个“硬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公司债的启动,不仅为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更给企业带来了直接利好,他们今后不用只走股市融资这一根独木桥,还可以利用债券市场,寻找新的融资渠道。
  根据市场各方面反馈的信息,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和一批绩优的中小上市公司都对发行公司债表现了极大的兴趣。
  另据了解,目前银行暂时还不能参与公司债。这意味着,当前公司债很可能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不会登陆银行间市场。如何实现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沟通,解决机构投资者过于单一的问题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长电金地等争抢公司债第一单

  首只公司债花落谁家还是未知数。《办法》颁布一周后,金地集团拔得头筹,成为首家推出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上市企业。
  据金地集团披露,按截至2006年末公司净资产30.88亿元的40%匡算,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低于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金地集团表示,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数量的50%。同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这意味着其公司债将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
  此后的8月23日,长江电力宣布将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公司债。这与金地集团宣布公司债发行计划的日期仅相隔一天。
  长江电力公告称,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10年(含当年),具体期限还需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公告披露,公司债发行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进行,第一期发行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第二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期发行。
  继金地集团及长江电力股份后,华能国际也宣布发行公司债券,规模更远超金地集团的12亿元及长江电力的80亿元,高达100亿元,集资用于满足该公司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华能国际为《办法》颁布后第三家公布发行公司债券计划的上市公司,但为首家宣布发公司债券的A+H股。
  作为最直接的受益人,上市公司对公司债抱有很高期望。但在未来的债券市场上,想唱主角的还不止是它们,随着证监会试点办法出台,不少证券中介机构发现,一旦公司债这一超级航母在资本市场顺利启航,将带来又一块巨大的蛋糕。对券商承销部门来说,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规模扩大之后,承销债券的收益将会非常的可观。事实上,一些证券公司早在几个月前就开始吸引和培训人才,开始备战公司债。

公司债将成投资新亮点

  一直以来,我国投资产品主要就是股票和国债。上海交大管理学院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杨朝军解释称,股票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国债则属于最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越大,相对收益也就越大。“公司债可以填补介于股票和国债之间投资品种的空白,这样就可以从股市中分流一部分资金。”
  目前我国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的公司债,绝大多数是所谓的企业债,即大型国企以经审批的投资项目为基础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国务院统一审批发行额度后发行上市的“政府债券”,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并不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真正意义的公司债。
  与企业债相比,公司债显得更为灵活。根据《办法》规定,公司债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这就明确了发展公司债的核心问题,即价格的市场化。一位证券公司债券投资主管表示,该试点办法与企业债相比,在定价、担保、利率、审批程序上均取得了较大突破,市场化意味较为突出。
  国海证券相关人士也指出,公司债券针对的主要还是上市公司,这就有可能突破以往普遍采取的银行担保方式,而采取保证、抵押或者是质押等方式担保,更加推进了市场化定价。《办法》的出台,对公司债的发行价格有了明确要求,因此,未来的公司债市场将是一个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市场,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来选择相关的债券产品,也就能较大程度地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公司债对投资者“大小通吃”
  公司债的推出,将满足那些具有保值增值强烈要求且又不愿意承担过大市场风险的投资者的需求。基于这种需求,公司债将成为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的重要配置资产。
  以保险公司为例,一方面,保险公司的负债期限很长,公司债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从而有效化解利率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债的收益率将会更高。因此,公司债对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有着明显的正面作用,在《办法》出台之后,一些投资机构已经提升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评级。从国际惯例来看,公司债最大的买主也是是银行、保险、社保基金这些机构投资者。一家外资寿险公司的投资主管表示,该公司90%以上的资产都是债券方面的投资,其中公司债的占比在40%左右。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