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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监会发布《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放宽银团贷款的发放对象,首次允许外资、民营企业申请银团贷款。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将银团贷款扩大到“向借款人提供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以适应现代企业融资多元化的趋势,也为银团贷款业务创新留下空间。申请银团贷款的不仅可以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项目,还可以是任何“大型集团客户和大型项目的融资”,或符合“单一企业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金余额10%,或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金余额15%”等条件的申请者。 据悉,《指引》还规范了银团贷款二级市场。允许银团贷款成员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银团贷款转让,以促进银团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此外,《指引》还限定了牵头行的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即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低于银团总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该负责人表示,与常见的双边贷款方式相比较,银团贷款作为多边贷款方式,能有效解决双边贷款方式下存在的多头授信、过度竞争等问题,可以改善对项目建设、集团发展的金融服务,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银团贷款形式也可以有效分散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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