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5日电
8月14日起开庭审理的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5日继续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检察机关出具的公诉书中写明:从1997年9月到2005年9月16日,新疆证券公司采取承诺固定收益率、保本付息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客户,以受托资产管理、委托购买国债等形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截至案发时,新疆证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388笔共计182亿余元,其中机构存款2074笔共计169亿余元,自然人存款32314笔共计12亿余元。新疆证券公司将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申购新股和二级市场股票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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