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
    2007-08-10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 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
  记者9日从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获悉,这些措施包括:一是落实流通企业贷款项目。扩大流通企业使用开发银行贷款的规模和范围;运用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开展中小型流通项目评审;鼓励地方建立流通企业信用平台;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发挥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用,引导其支持、参与中小流通企业运用开发银行贷款。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开发银行分行要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机制,成立协调小组。
  据悉,2005年5月,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在5年时间内,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500亿元政策性贷款支持流通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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