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提出四项监管要求加强宏观调控
    2007-08-08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有效防控风险,北京银监局日前提出四条监管要求。
  其一,加强信息收集和行业研究,有保有压加强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继续强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
  其二,盘活存量。对存量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要进行持续监测,逐步进行压缩和回收。对能耗、污染不达标,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贷款企业,要坚决收回贷款;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要调整贷款期限,压缩贷款规模,提高专项准备,从严评定贷款等级。
  其三,密切关注高校贷款、收费公路贷款,合理控制增量贷款,加强贷后的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其四,紧密追踪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政策,完善房地产行业风险约束和预警机制,审慎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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