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市场争夺战烽烟起
    2007-07-24    本报记者:陈圣莉 实习生:章丽鋆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行企业年金制度。保监会预计,未来我国企业年金每年可望新增1000亿元以上,到2010年总额达到1万亿元。世界银行则预测,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面对如此巨大市场潜力,各金融机构争夺年金市场的大战已拉开序幕。

行内业务发展不平衡

  2005年,华宝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平安养老保险、太平养老保险首批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29家金融机构首批获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正式开始实质性运作。
  这几来,一些机构在年金市场上大展拳脚,颇有斩获。截至2006年底,中诚信托受托管理的年金规模已逾8亿元,年金计划参与职工30余万人。中信银行凭借自己证券、信托平台,打理企业年金增值业务,去年与辽宁省10多家企业签了约。
  据太平养老保险公布的统计,到2007年6月底,该公司已与17个省市的近600家企业签下了当地市场标准企业年金的“第一单”;平安养老则向媒体透露,同期该公司揽到的企业年金客户已达1122家,其中包括IBM、联合利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知名企业,管理年金受托资金已逾35亿元。
  与此同时,一些尚未获得相应资格的金融机构正积极争取进军这以市场。
  但是,目前各金融机构的企业年金业务发展严重不平衡。正如太平养老保险总经理杨帆接受采访时所说,“由于一些制约性因素的存在,各机构企业年金业务发展不平衡,有的机构业务量几乎为零。”

受托人责任重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曾指出,受托人要对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结果承担最终责任,因此,要进一步研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和管理监督,促进受托人朝着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处长郭建华在一个公开场合则具体指出,目前中国企业年金管理操作中存在着受托人“越位”和“缺位”两种现象。越位体现在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内部出现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缺位体现为重营销轻服务和未认真履行监督的责任。郭建华举例说,企业年金的投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但有些投资管理人突破了这些限制,受托人却视而不见。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表示,当前企业年金市场缺乏从名称到业务完全符合要求的专业性综合管理机构,多数机构是单一的资格。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比较分散,主要是为了使不同行业多一些机构能够获得资格。他透露,在第二批基金管理机构认定时,对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不再评审单一资格,基本模式是受托加账户管理,或者少量托管加账户管理,这样既有利于机构发展,也可以减少企业的管理成本。
  中国社科院企业年金专家郑秉文认为,最适合做受托人的机构一是应该高度捆绑,把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捆绑在一起;二是专业,以经营企业年金为惟一业务。但是他指出,现在国内还没有一家这种真正意义的养老金管理公司。

遭遇人才瓶颈制约

  不久前,太平养老保险高调启动了大规模揽才计划。业界人士认为,专业人才匮乏已想在这场盛宴上多分一杯羹的金融机构心头之痛。“年金管理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遭遇人才瓶颈制约,主要因为现有人才供不应求,而相关行业的人才却在观望。”杨帆说。
  业内人士分析,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必须拥有一支国际化的企业年金专家队伍,包括经验丰富的精算师、投资专家和IT专家等。但杨帆坦言,从目前情况看,如此庞大的市场,专业人才却相当匮乏。
  不仅是保险公司在积极延蓝揽人才,多家银行也在为设立养老金公司储备才人,以在未来可能的开放银行参与企业年金管理业务试点中占先机。

财经小辞典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薪酬福利计划,是我国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措施。
  受托人:根据2004年2月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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