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集团要求合资公司董事会起诉宗庆后
举报四家非合资公司涉嫌伪造签名
    2007-07-20    记者: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达能集团旗下的NOVALC Pte. Ltd.等四家公司于7月19日分别致函各家娃哈哈合资公司,提请合资公司董事会对宗庆后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如各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会未按要求对宗庆后的违法行为采取行动,达能集团将正式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达能发表声明称,这四家公司指出,宗庆后在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兼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期间,未经合资公司各股东或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以其个人身份参股、投资设立并经营了多家与合资公司存在竞争性关系的竞争性公司。达能集团现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正式书面请求合资公司董事会立即就宗庆后的上述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达能还向成都市、巢湖市、合肥市和新乡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务部门分别递交了关于成都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合肥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和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四家公司编制和提交虚假公司设立文件的举报信。举报说上述四家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资料显示,其外方控股股东荣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该外方股东委派的董事是美籍华人陈仲华。但当事人陈仲华明确表示是有人在其毫无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模仿其签名及虚构其相关身份等方法编制和提交了虚假公司设立的文件,用于设立系列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宗庆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否认自己曾经伪造他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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