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就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报工作发出通知
    2007-07-02    记者:潘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7月1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就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发出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凡在2007年6月30日前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均应当于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的披露工作。
  通知说,上市公司无法在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8月15日前向上证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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