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提速 股市进入温和调控期
    2007-06-20    本报记者:张汉青 实习生:王月金    来源:经济参考报

  管理层调控股市的“有形之手”日渐淡出,近期手段更加温和与市场化,即通过增加优质股票供给、适时启动公司债发行以及酝酿开通创业板等市场化手段,使国内股市走得更加平稳、更加规范。

  国内股市的“过山车”游戏还暂无停止的迹象。具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在经历了“5·30”大幅度震荡后,又在短暂的十几天后重返4200点之上。在此形势下,市场消息面却依然平静,多数人所预期的利空因素并未很快出现。

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IPO提速:扭转“僧多粥少”局面

  在经历了五月的“新股荒”之后,国内A股市场新股上市(IPO)的速度骤然加快。最新消息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将于6月22日接受发审委的审核,从而正式拉开了城市商业银行的上市大幕;券商新股首次发行5年来空白的局面也将在近期打破,招商证券已经正式步入上市辅导期。
  据了解,目前股市资金过剩是造成股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上市公司股价被不断抬高。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目前调整资本市场最好的手段应该是增加供给,即让更多的优质公司上市,从而避免过多的资金追逐有限的股票,导致股价被不断抬高。
  新一届发审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也表示,流动性过剩的现状正给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改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大盘股的发行,包括H股和红筹股的回归,将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结构的完善。
  在目前内地主板市场的上市资源杯水车薪,A股市场资金仍然非常充裕时,中国证监会6月12日向部分券商下发《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点办法(草案)》。政策的出台鼓励了建行尽快回归A股,也为红筹公司的顺利回归铺平了道路。
  6月14日,建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A股的相关方案,6月15日,建行发布A股发行公告,计划在上证所发行90亿股A股。
  有分析师指出,国内红筹股回归大幕即将拉开。有消息称,中国移动最早会在7月份启动回归A股程序,目前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只等待证监会最终审核批准最后的时间。到目前为止,中国移动、中海油、北京北辰、上海复地、中国建筑、富力地产等都纷纷表态将择机回归A股市场。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以建行为代表的H股和以中海油、中移动、中网通为代表的红筹股回归内地上A股,恰好利用4000点的大盘时机,这既能让海外游子回归,又平抑过热股市。

公司债起航:资本市场“双腿”走路

  在优质股加快上市的同时,呼唤已久的公司债融资模式也将很快进入实施阶段。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公开征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意见。
  相关通知称,公司债试点初期,试点公司拟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士透露,试点初期,净资产规模10亿至15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发行无担保公司债或将先行,而后,中小公司在采用担保、质押等手段提升信用基础上的发债将跟进。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推出公司债,不仅将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完善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也有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在当前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发行公司债提高了资本市场的供给,抑制资产泡沫,拓宽市场投资渠道,有利于均衡发展资本市场。

规范国有股转让:股市再添“稳定器”

  刘纪鹏建议,可考虑把国有大股东在股市上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提上日程,“这是一支强大的平抑股市供求关系的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852家是国有绝对控股和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不包括银行类上市公司),其持有的大非近4000亿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他们将以年5%、10%和100%的非转流的速度实现可流通。
  显然,国资委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据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不久将发布。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表示,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国有股不能自由地全流通,减持超过5%必须到国资委审批。而如果国资委不制定《管理办法》,中石化等公司在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只要符合证监会“锁一爬二”的规定,其对买卖本公司的股权拥有100%的自由权,随时想卖就卖。
  郑陪敏认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现有股市是一个利好的消息,由于《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3年之内最多减持5%国有股,这使得可以抛售的国有股大大降低,整个市场有效的流通股会大大减少,因此不用担心上市公司抛售国有股砸盘,也不用担心国企大股东在解禁后大量套现。
  刘纪鹏也认为,这一《管理办法》不仅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要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它是我国股市既不能暴跌,也不能暴涨的稳定器。
  他同时提醒说,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特殊背景,大股东完全可以利用资本的周期性运作高抛低吸,这就要求证券监管部门补充修改证券法规中关于5%以上的股份转让才需批准和披露的信息规定。应明确,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的上市公司中的第一大股东,其股份的转让流通,即使是万分之一,也在转让前提前向社会公布,以让中小股东有知情权和用“脚”投票权。

创业板开通:打造新的资金“蓄水池”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日前透露,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市场已经进入实质性筹设阶段。目前,创业板建立的总体思路已经确定,筹设方案意见稿也已草拟完成,正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创新企业的活力相当一部分来自民间和私企,而允许他们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政府而言是一个大的决策上的转变,这种重大转变为加速中国企业创新的步伐创造了条件。
  刘纪鹏表示,在需要加大上市资源供应的今天,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也需要资本市场适当降低门槛予以支持的时候,一个虽达不到正式录取标准,但是却能达到低分录取的创业板市场的尽快推出就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多位分析人士表示,创业板的推出,在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渠道、改善公司经营的同时,也为国内投资者开辟了另一条投资通道。这对缓解国内资金的流动性问题,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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