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公示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草案
    2007-06-18    记者: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保监会网站日前公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25日。
    按照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草案规定,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率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相反,上一年度发生两次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上浮30%。
    草案还规定,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率为:上一个年度每违反一次道路交通信号灯或逆向行驶,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上一个年度发生饮酒(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浮3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相反,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下浮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下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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