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创新之路能走多远?
    2007-06-06    本报记者:邹兰 徐岳 文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参加此次“融洽会”的本土私募基金的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无疑将得到各方关注。作为滨海新区金融创新之举,成立近半年的渤海产业基金将在多个领域面临挑战。
  2006年底,首只中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天津设立。在今年3月的“融洽会”前期说明会上,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曾透露,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在正常运作,在设立过程中也已遴选了一大批项目,目前正在由基金管理公司逐个筛选,并已经形成初步的投资方案。
  作为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示范之作,渤海产业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前,中国的基金大多是证券投资基金,直接用于投资产业的,仅有国务院特批成立的三只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但目前从渤海产业基金法律环境、设立方式以及退出通道来看,中资私募股权基金无疑将面临挑战。

法律环境依旧存在空白

  由于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渤海产业基金的设立过程相当艰难。2005年12月,国家批准天津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但直到2006年12月30日,基金才以起设立。据介绍,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在我国尚未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由国务院特批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而在此之前的私募基金大多缺乏法律保护,目的也仅是投向证券市场。
  作为出资发起人代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曾提出,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需要解决相关法律不完善的问题。一些学者也积极呼吁,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尚没有确切定义,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将制约其发展。
  据了解,有关《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的讨论已有多年,特别是渤海产业基金的成立也在督促着《试点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但时至今日,尚未有明确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某参与渤海产业基金运作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基金管理工作还是围绕当初设立之初的讨论意见执行。
  有关专家分析,《试点管理办法》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在于,中国尚没有积累起完整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经验,有必要为此总结已成立的产业基金,特别是将渤海产业基金的运作过程作为案例,逐步在摸索中出台规范。

管理体制尚难完全市场化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由全体出资人以契约方式发起设立,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60.8亿元。出资发起人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渤海产业基金委托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管理,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两亿元人民币,出资人也都分别占有基金管理公司2.5%至5%的股份。有内部人士表示,与国外私募基金相比,渤海产业基金“股东参与基金管理”的创新方式,实际上是管理公司和基金股东之间妥协的结果,基金股东还难以信任将资金托付给基金管理公司,这与国际惯例相差不少。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初期,将主要投向天津滨海新区及环渤海地区。对此不少学者表示了担忧:如果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向天津本地基础设施等项目,渤海产业基金还只能算是区域性的投资基金,很难发挥辐射全国、带动产业基金全面发展的作用。

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按照惯例,国外私募基金的退出渠道主要有兼并收购、公开上市和清算破产等方式。而关注于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则更加依赖于投资企业的公开上市实现资本退出。但目前我国在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之外,尚没有运作规范的三板市场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投融资通道,产业投资基金实现退出并不容易。
  南开大学金融系主任马君潞表示,作为一种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目的不是长期持有股份,而是通过企业成长获取回报。在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柜台交易市场等实现退出,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更多的将依赖兼并重组等方式,难度大、周期长,这将极大的影响投资热情。
  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座谈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表示,对产业投资基金来说,如果不能实现及时退出,将影响继续投资。中国应加快建立无缝对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使不同层次企业的股权可以在不同的市场上顺畅退出。
  对此专家普遍建议,要畅通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之路,相关配套政策必须快速跟进。如加快建立无缝对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适当的给予其税收优惠,避免双重征税影响投资积极性,尽快完善相关法律等。

  相关稿件
· 本土私募股权基金身处弱势“尴尬”前行 2007-06-06
· "古旧家具修复工程" 让"旧活"成为创新之作 2007-06-06
· [理财锦囊]“卡奴”:怎样做好用卡规划? 2007-06-06
· 瑞士发现千封名人书信 克里斯蒂下月拍卖 2007-06-06
· 中国私募股权时代渐行渐近 200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