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s)指公司所发行的全部长期债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私募发行的债券不同,此类证券的发行需要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最低面值为1000美元;附有息票的公司债券一般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
债务合约(bond
indenture)是一项法律合同,它对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债务合约中包括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系列特殊条款。这些债券特殊条款规定了一些与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相关的规则和限制性条件。此类条款中包括了债券发行者所拥有的权利(比如可以提前赎回债券)以及所受到的限制(比如对其增加股息能力的限制)。债务合约以法律形式记录了债券发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得债券发行的风险(比如利率成本)下降,所有与债券发行者的行为(包括债务条款的履行和债务的偿还)相关的事项都由作为债券持有者代表或“监管者”的受托人(通常是一家银行的信托部)来负责处理。受托人在债券上的签名是对债券真实性的一种担保。当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使得债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及当债券发行者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时,受托人还要充当债券的代理人来处理这些转移事项。受托人还要告知债券的持有者公司是否仍然在履行债务合约。当公司无法履行合约时,受托人将代替债券持有者对公司提起法律诉讼。法律诉讼完成后,如果债券的发行者要进行重组或资产清理时,受托人将继续保护债券持有者索取本金的权利。
不记名债券和记名债券 公司债券可以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发行不记名债券(bearer
bonds)时,债券上附有息票,债券的持有者在付息时向债券的发行者出示息票就可以获得相关的利息(即所谓的“剪息票)。发行记名债券(registered
bonds)时,发行者将债券持有者(或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记录在电子设备中,利息通过邮寄或电子转账的方式汇往所有权登记者的银行账户中。由于不记名债券缺乏安全性,因此在美国,它们大多数已被记名债券所取代。
定期债券和系列债券 许多公司债券都是定期债券(term
bonds),即所有的债券都在同一天到期。另外,有些公司债券属于系列债券(serial
bonds),即这类债券有许多到期日,每个到期日只有一部分债券到期。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许多发行者都希望能够避开“限期日危机”。他们都不愿意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内偿还大笔的本金,而希望将本金的支付分散在一段期限内——尤其是当公司的收益非常不稳定时。
抵押债券 公司发行抵押债券(mortgage
bonds)是为了替具体的项目融资,同时这些项目就成为了所发行债券的抵押物。因此,抵押债券相当于担保债券。如果抵押债券的发行者违约,那么债券持有者为获得债券的偿还就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行使所有权。由于抵押债券有发行公司的具体资产作为担保,因此其投资风险要低于无担保的债券。这样,抵押债券的收益要低于无担保债券。设备信托凭证是以有形的资产(比如矿车和飞机等)作为抵押物的债券。
信用债券和附属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debentures)仅凭发行公司的一般信用作为保证,没有特定的资产或抵押物作为担保。只有当担保债券(比如抵押债券)的持有者获得支付之后,信用债券的持有者才能获得事先承诺的支付。附属信用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也是无担保债券,且其权益排在抵押债券和普通信用债券之后。发行公司破产时,只有当所有非附属信用债券得到全额偿付后,附属信用债券的持有者才能收到一笔现款。因此,附属信用债券是风险最大的一种债券,同时其收益一般也要高于其他非附属债券。由于其信用级别在投资级之下,因此附属信用债券一般被称为高收益债券或垃圾债券(参见下面的介绍)。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的持有者可以选择以此债券来换取发行企业所发行的另一种证券(比如普通股)。如果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能换取的证券的市场价值更高,那么他就可以通过拿可转换债券从发行者手中换取新的证券来获利。这样,这种转换对债券持有者来说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选择权。这样,这种转换对债券持有者来说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兼具债权和股权的混合证券。它们赋予了其持有者一种投资机会(一种选择权),这种机会是不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享受不到的。正因为如此,可转换债券的收益要低于不可转换债券。
可赎回债券 许多公司债券都包含有赎回条款(call
provision)。该条款允许发行者按固定的赎回价(此价格一般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将债券从持有者手中买回。债券的赎回价与面值之差叫赎回溢价(call
premium)。许多赎回债券都含有延期赎回条款。该条款规定债券的赎回权应该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一般是10年)之后生效。债券的赎回一般发行在利率下降(同时债券价格上升)的时候,这时发行者可以通过赎回(息票率较高的)旧债券并发行(息票率较低的)新债券来获得好处。债券的赎回溢价随着债券期限的缩短而下降。债券离到期日越近,要求其持有者提前放弃所有权的溢价就越小。
偿债基金条款 许多债券都附有偿债基金条款(sinking fund
provision)。这些条款要求发行者在债券到期之前的几年内——尤其是当债券快要到期时——偿还一定数量的债券。债券发行者通过经常性地向偿债基金注入款项来向基金的受托人提供资金。这笔累积下来的偿债基金最终将被用来偿还到期的债券,或者是被用来偿还一定数量未到期的债券——其方法是在公开债券市场购买债券,或是随机地要求赎回并还清。债券一旦被要求赎回,其利息收益就停止了。债券的持有者必须交回债券以收回自己的本金。 由于偿债基金条款减少了债券到期时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这这是一项对债券持有者具有吸引力的条款。这样,附有偿债基金条款的债券使得其持有者面临的风险下降,因此一般来讲,它们的收益要低于那些其他条件相同但没有偿债基金条款的债券。
摘自《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美]安·桑德斯 马·科尼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