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8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 2、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在交易所开户后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形成了场内和场外交易并存的市场格局。 3、1994年以后,机构以代保管单的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库券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风险巨大。同年,交易所开辟了国债期货交易。 4、1995年,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为代表的区域性国债回购市场因虚假的国债抵押泛滥而被关闭。同年5月,国债期货“3·27”事件爆发,国债期货市场关闭。 5、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了中国惟一合法的债券市场。 6、1996年,记账式国债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量发行。随着债券回购交易的展开,初步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体系。 7、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同年,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基础上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债券市场就此形成两市分立的状态。 8、1998年5月,人民银行债券公开市场业务恢复,以买进债券和逆回购投放基础货币,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活跃。
9、1998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发行系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 10、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乡信用社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11、1999年9月,部分证券公司和全部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12、2000年9月,人民银行再度批准财务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13、2002年10月,央行允许非金融机构法人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14、2005年,银行间市场推出短期融资券品种。截至2006年末,有210家企业共发行短期融资券4336.6亿元,余额2667.1亿元。 15、2007年3月初,企业年金基金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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