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05-18 记者: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本报杭州电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7日在杭州说: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公众投资理财需求的增加以及保险资金专业化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相关投资金收入余额已达329亿元。下一步,保监会将深化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包括积极创新产品和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等,促进非寿险投资型业务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17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与资金运用监管部在杭州联合举办“第二届国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研讨会”。与会中外代表均认为,目前中国居民个人投资理财需求旺盛,财产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设计非寿险新型产品,进一步扩大非寿险资金的投资融资功能,提高非寿险业的渗透度和社会覆盖面,发挥保险业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保监会此前测算,我国至少约有四万多亿元居民储蓄与保险有很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如此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促使非寿险业必须改变目前以车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为主的现状,努力开拓个人险市场,积极研究非寿险产品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融资工具有效结合的切入点和融合点,加大开发设计投资、理财、分红型非寿险新产品的力度。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当前主要存在于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由于这类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特别是作为短期投资工具的特点,较好地适合了东方民族偏好储蓄的习惯。因此,自其于2000年引入我国(以华泰财险推出第一个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为标志),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业务规模迅速发展壮大。2004年我国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保险基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为保险资金运用打开了投资渠道,也为财产险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分红型产品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增长空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国内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有华泰财险、华安财险、中国人保等八家,先后累计开发了约34个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主要分为预定收益型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产品,保险责任范围由最初的家庭财产类拓展到人身意外类,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金收入余额约329亿元。
随着业务的迅猛发展,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界定、产品设计、经营管理、监管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郭左践强调指出,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首先要立足于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而不是纯投资功能,这正是保险产品区别于其他投资品的最大优势。
据悉,目前保监会已起草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管理的通知》,很快可望出台,这将是我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专门针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监管的政策性规范文件。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也表示,将研究制定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相关投资政策,考虑对预定收益型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给予不同的投资范围和比例支持。此外,控制风险、增值服务也是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如要求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应设立独立账户、设立风险准备金和加大信息披露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