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出通知:投资者要注意权证行权事项
    2007-04-27    记者:潘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4月26日电 长电权证将于2007年5月18日开始行权,其他公司权证也将陆续进入行权期。为保证公司权证行权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6日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上证所在通知中称,根据规定,权证行权实行T+0交收,因此未办理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关联交收的参与人,应于行权申报当日16:00前将足额应付资金划至其开立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非担保交收账户,以免因资金不足导致行权失败;已办理关联交收的参与人,应关注关联交收对担保交收账户资金的影响,在担保交收账户中留足资金,避免关联交收失败导致行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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