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一家新兴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日称:保监会近日已批复同意该公司组建控股公司并筹建寿险公司。
据悉,此次,阳光财险将以原有股东增资为基础,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起设立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控股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形成集团公司的基本架构。由此,阳光将成为继中国人保、人寿、中再、平安、太平洋、中华联合、中保等之后国内第八家保险控股(集团)公司。
阳光财险2005年9月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金11亿元人民币。中国铝业、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国外运和粤电力5家单位各持有阳光财险18.18%的股权,合计占总股本的90%以上。其“海、陆、空”股东编队涉及行业广泛且实力强大,在保险业内备受瞩目。
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建成全国机构网络,2006年公司保费收入达17.5亿元,在财产险公司中排名前十,成为财险业“第二集团军”。
对于为何要设立控股公司,阳光财险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公司角度看,设立控股(集团)公司可以保证不同业务线的协同优势,便于推进金融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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