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前两个月保费收入约为430亿元
2007-03-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中国人寿(601628)公告,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的未经审核累计保费收入约为430亿元,该数字将于保监会网站公布。
中国人寿称,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中国人寿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属于保险合同,确认为保费收入,但中国公认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所不同。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