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将于5月起实施
    2007-02-26    记者:何广怀 潘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深圳2月25日电 沪深证券交易所25日宣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两所将于26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将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规定,上交所今后不再新增席位,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无此规定。
    据悉,这一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两所历史上交易模式的差异带来两所目前席位拥有量和使用量的不同,但两所都有限制席位总量的规定,两所规则在主要内容上更是基本相同。
    目前深交所有会员单位175家,上交所有会员单位151家。
    新规则明晰了会员管理内容,丰富了会员管理手段,为规范会员证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基本行为规范,有利于沪深证交所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新规则共8章87条,除了总则、附则外,按照准入管理、持续管理、退出管理的逻辑顺序,依次规范了以下内容: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深交所为“席位、交易单元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
    与沪深证交所8年前颁布实施的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即将实施的新规则有四方面的规定特别需要引起会员的高度重视:一是证交所对会员实施交易权限管理制度,二是证交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两级管理制度,三是会员对客户的风险管理责任,四是会员应当配合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新规则仅适用于普通会员即境内证券公司的管理,对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其驻华代表处等特别会员,沪深证交所将另行制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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