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时间限制 “外汇保证金交易”走俏日本
    2007-02-25    本报驻东京记者:刘浩远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以后,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超低利率政策。在这种背景下,除必要的储蓄、购买国债和股票以及信托投资外,越来越多的日本国民愿意把多余的钱投资于像在24小时便利店买东西一样方便的“外汇保证金交易”。
  所谓“外汇保证金交易(FX交易)”,是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交易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与普通资金投资的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者用一定资金作为保证金在FX交易公司开设账户后,可以用数倍或数十倍于保证金金额的资金在FX交易系统中进行外汇交易,以从中获取利润。比如,自有资金为10万日元,若用这10万日元作为保证金,就可以按1万美元(约合120万日元)的资金金额进行交易。
  按照日本的FX交易投资方式,用1万日元的资本金即可开户。这种交易除了可以利用高于资本金(保证金)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资金进行投资交易外,还可同时获取汇率差额和利息差额双重利润。但是,在同样的外汇行情下,这种交易发生的损失也会比外汇存款大。
  另外,这种交易方式不受时间限制,全天24小时都可随时兑换美元、英镑、欧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等8种外币进行交易,而且只需按交易额缴纳少量交易和兑换手续费。
  正因具备上述诸多好处,在日本,用FX交易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用户发展非常快。日本矢野经济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日本开设这种交易方式的账户数约为2800户,市场规模(存入资金)也只有87亿日元。到2006年3月,这种交易方式的账户数量增加到33万户,市场规模也扩大到约3800亿日元。
  随着利用FX交易方式进行投资的人不断增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日本在2005年7月1日修改实施的《金融期货交易法》中规定,开展这种业务的公司必须接受金融厅和财务局的监督,从2006年1月开始,没有进行过注册的公司一律不准开展FX交易业务。该法同时规定,开展FX业务的公司的自有资金比率不得低于120%,而且要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否则也不得经营FX交易业务。
  修改后的《金融期货交易法》还规定,从事FX交易业务的公司一律不得向投资者提供任何诱导性信息,也不得对投资者有劝诱行为。各FX交易公司只能在提高服务水平、开发更方便和更安全的操作系统上下功夫,并通过开设全天候网上免费论坛和咨询窗口等方式,来吸引更多投资者。
  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为投资者创造了安心、安全的投资环境,在日本利用FX交易方式进行投资的人不断增加。据矢野经济研究所预测,到今年3月,这种投资方式的开户数将增加到64万,市场规模将扩大到6700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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