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企业可以股权质押形式申请贷款
    2007-02-02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授信,可开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如出口退税质押、股票质押、股权质押、保单质押、债券质押、仓单质押和其他权益抵(质)押等。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评估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试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意见要求,除资产抵、质押外,商业银行还应加强与专业担保机构的合作,接受专业担保机构的第三方担保。对科技型小企业授信,可以由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企业资产、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质押以及保证担保,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组合担保方式,满足其贷款需求。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获得国家财政贴息、科技型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或政府出资的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的企业,商业银行也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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