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托监管法规
    2007-02-02    记者:谢登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1日从银监会了解到,为加强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信托监管规章,在对原有信托监管法规清理、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信托监管法规建设。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颁布后,将废止10多件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信托公司法规制度的条理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而对一些基本的信托监管规定,如信托财产专户、公司信息披露等,没有纳入此次清理范畴,仍将继续沿用。为了做到疏堵结合,引导信托公司科学发展,新办法在信托公司类型、信托产品设立、集合信托异地业务、信托财产托管等方面作出了比原办法更灵活的规定。同时,在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关联交易、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信托贷款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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