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农保事业还需公共财政加大投入
    2007-01-19    王建威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指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截至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当前,中国老年人口正以年均约3%的速度增长。
    受计划生育和农村人口城镇化两方面影响,我国农村老龄化速度要比城镇高出1%到2%,而由于家庭小型化和年轻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趋势的加剧,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而各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尚不足以应对这一压力。专家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人口负担相对较轻的“黄金时期”,建立和完善制度化、可持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显紧迫。
    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磨合与完善已逐步进入正常平稳的轨道,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开始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却处于停顿状态,尽管覆盖面广,但参保农民数量少,截至2005年底,有5400多万人参保,不及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一半。多数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属于储蓄积累式,基本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而集体缴纳部分视各地经济情况不同而参差不齐,再加之缴费标准低、回报率差等因素,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一度发生退保现象。城乡二元格局的存在和我国人口老龄化规模大、速度快、不平衡和“未富先老”特点的现实需求,决定了在城镇人口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增容”的同时,人口基数更为庞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将在国家的整体社保制度设计中进一步完善,而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样不应止步于城市。
    黑龙江省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破冰之旅”,政府拿出一定财力补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旨在以较小的投入换取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机遇。
    农村社会保障关系到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涉及人口最多的核心问题,对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不仅需要政策上的支持,更需要财力上的反哺。公共财政加大对农保事业的投入,符合中央“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精神,有利于缩小工农业剪刀差、调整城乡利益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公共财政加大对农保事业的投入,是通过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低收入群体增加倾斜力度的方式之一,相对均衡和缩小了城乡养老保险筹资形式和待遇水平的差异,这对于解决工农倒挂、城乡差别、分配不公,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让农民与城镇职工一样共享发展成果有着积极意义。
    公共财政加大对农保事业的投入,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将被调动,这也会根本改变农村家庭内部代际转移养老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公共财政加大对农保事业的投入,可以减少农民对未来支出的压力,促进农民当期消费,对拉动内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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