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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记者:武勇 张汉青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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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北京表示,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资金一定要建立政、管分开的管理体制,把政府的管理行为和机构的商业运作分开,杜绝社保基金的被挪用现象。
吴晓灵说,目前我国对于公共资金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公共保障方面的资金;另一种是委托理财和投资基金。
对于第一种公共保障方面的资金一定要建立政管分开的管理体制。国家可以规定企业在社保方面要交多少钱,可以规定企业建立什么样的年金制度,交多少住房公积金,但制订规则是行政行为,运营资金则是市场行为,搞行政的人不一定会管理,因而征集过来的钱应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有经营能力的金融机构去运作。像社保基金理事会就把资金委托出去搞经营。
吴晓灵强调,如果把征、管分开,征缴的人是监管的人,不是运营的人,只负责监督委托机构,要求委托机构按照他的意愿去保值增值,这样的话就能够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
对于委托理财和投资基金最好建立第三方存管制度。投资人把资金交给专家管理和运作,然后由第三方来监督。在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应该有投资人、托管人、受托人,只有建立这样一种资金的权力制衡的管理架构,才能杜绝资金被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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