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禁产险公司在招标中任意降低费率
    2006-12-14    记者: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保监会获悉,针对大型商业风险项目承保及分保问题,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与纯风险损失率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说,为规范大型商业保险市场非理性价格竞争,促进财产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监会先后两批推出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明确了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组织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下发了道路、地铁、电厂和商业楼宇4个项目的纯风险损失率表。
    《通知》规定,各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指引,严禁随意划分危险单位;对纯风险损失率表中规定的业务类型,应严格执行经报备后的新条款费率,严禁使用原保险条款费率,严禁采取各种违规手段降费、退费,严禁在招标过程中任意降低费率,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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