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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记者:冯亦珍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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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1月29日电
在衡山路上一家单位工作的李女士,上月将一张无法显示余额的交通卡送去修理,维修人员轻轻触摸,卡便折断了,李女士只能掏出“一卡通”押金30元,才能换卡转移余额。
据了解,在上海市场流通的交通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押金30元,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其成本每张仅为7元,粗略计算,仅一卡通的押金沉淀资金就达3.45亿元,年利息达1300多万。一些市民因此质疑,这些利息应归相关公司还是持卡人?
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对此的解释是,上海一卡通使用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非接触式IC芯片,开发初期,每张成本近20元,随着发卡量的增加,卡的成本已降至10元以下。虽然,押金沉淀、卡内余额的沉淀都能产生利息,但是这些都是用以维持日常运营的,如车上读卡机、充值、退卡、移资的代理手续费等。公共交通卡公司还表示,收取押金是国际惯例,能督促持卡人正常保管和使用,避免一人多卡。
公交卡公司的这些说法是否能让市民认同?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早在两年前就关注这个问题。他认为,收取押金的做法,是垄断型企业的“霸王”条款,是对公民权益的侵害。首先,交通一卡通的工本费仅为几元钱,但押金却要30元,如果持卡人丢失了或损坏了卡,就相当于用几倍于成本的价格赔偿。同时,交通一卡通有自然损耗的情况,现在这笔费用都由市民来承担是不合理的;其二,市民购买交通一卡通,一般都要充值上百元甚至数百元,这些预支的钱,实际上都以“借贷”的方式,进入卡公司,成为卡公司的现金,公司可以坐收渔利或移作他用。于教授认为,预售卡提前支付数百元,应该按数额高低给予优惠折扣,或者免卡费。这才是他所知道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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