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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7 记者:罗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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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1月16日电
饱受债务困扰的银广夏日前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签订共计约4亿元的债务处理协议,一旦获得批准,银广夏负债率将大大降低。
根据协议,长城公司受让了中国工商银行对银广夏的债权(截至2004年12月31日,银广夏所欠债权本金为2.87亿元及相应欠息)。双方约定用通过拍卖、变现抵押物等方式所得到的资金清偿银广夏的债务,清偿债务金额为1亿元。
在银广夏将1亿元全部清偿后,长城公司免除银广夏剩余的债务本金约1.87亿元及所有欠息约1.1亿元,同时解除银广夏对控股子公司广夏制药厂30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东方公司同意免除银广夏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和股东的担保责任及广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本息共计6827.39万元。银广夏董秘禹万明表示,目前协议还需经长城公司和东方公司的总公司批准才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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