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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银川电 据宁夏《新消息报》报道,截至今年9月末,宁夏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132亿元,占各项贷款的13.5%。但是,宁夏部分农村很活跃的民间经济组织普遍遇到一个难题:融资难。
今年,宁夏贺兰县优质稻麦产销合作社与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760户村民签订了6000亩水稻的购销协议,协议规定,合作社将以每公斤高出普通水稻4至6分钱的价格收购。到了收购期限,该合作社因为无法支付农户现金而申请银行贷款,可银行方面拒绝了合作社的贷款,合作社只能眼睁睁看着农户把优质水稻贱卖给商贩。合作社负责人痛心地说:“农户每亩水稻损失将近500元呢。”
宁夏农村信用联社有关人士说,按照规定,农村房屋未进行房产登记发证,不能作为有效的贷款抵押物。可以说,一个“农”字就把农村经济组织拒于“千里之外”,农民经纪人也因此成为大额贷款“门槛”外的“弱势群体”。宁夏农民经纪人协会负责人表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所提供的小额贷款已经无法满足许多农民经纪人对大额资金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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