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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电
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级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从2007年1月1日起,甘肃省将选择部分县(市)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据《甘肃日报》报道,据悉,此次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将暂不调整省与市县的收支范围,在保证各级财政既得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以保证市县财政平稳运行。省政府将选择自然条件差、收入总量小的财政困难县和对甘肃省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市(县),先期试点。试点工作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在试点中,在体制性补助返还、基金分成、目标考核、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分配、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和资金调度、政府债务落实、财政工作部署等9个方面,由省级财政直接落实到试点县(市)。改革后,市级财政将不再参与分成试点县(市)税收,取消市级对试点县(市)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分成办法。按照规定,市级给予试点县(市)的各项配套资金,将继续落实、配套到位。试点县财政数据报送和汇总程序不变,继续由市级财政负责统一审核和汇总报送,试点县(市)将在上报省级财政的同时报送市级财政。
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是甘肃省财政管理模式上的一项探索,目的是进一步减少预算层级,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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