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无痛苦的探索,中国终于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个目前唯一可能让全体人民更快过上更好日子的道路。而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对经济基础方面的生产、交换、分配方式做出巨大调整,还要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法律、道德体系等上层建筑。
笔者认为,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中,其高端可以是无私奉献、乐善好施等利他性道德情操,而这个体系基础,或曰道德底线则应该是参与市场活动的每一个人都要诚实守信。
法学理论认为,法律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而道德的实施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强制。社会舆论对道德标准形成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谴责道德缺失行为。令人欣慰的是,随着传媒业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各种舆论工具声讨道德缺失行为的声音已越来越强,对遏制“缺德”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正面宣扬,发挥道德教化作用。
可能受长期在国人观念中占主导地位的“性善”说和计划经济时代理想主义道德观的影响,目前舆论在正面的道德宣扬中,往往过分强调道德的利他性一面,号召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实,一种道德标准之所以能被普遍接受,是因为这种道德所提出的行为规范,不仅利人,而且利己,符合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不能像放羊的孩子那样乱喊“狼来了”,这恐怕是每个人都接受的道德标准吧?人们认同并践行这个道德标准,不仅仅是怕耽误了附近农民干活,而且是怕自己被狼吃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普通人在作为消费者的同时,成为投资者或经营者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有利他的一面,但也是每个交易者保护自己利益的最佳选择。因此,舆论在正面宣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楷模的同时,也应该正面地宣扬,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道德既能利他,也可自利。人人遵守这个道德底线,可以大大降低买卖双方的用于防范、监管的交易成本,从而提高效率,促进生活幸福。
西方有种论调认为,中国目前在推行市场经济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道德缺失现象是因为大多数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如果不是偏见,就是无知。确实,普遍信仰某种宗教的民族,宗教信仰是很多人遵循道德规范的内心强制力量之一。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民族中,只有少数人信奉某种宗教,但不能由此推定,不信仰宗教的中国人就没有信仰(笔者这里无意讨论政治信仰问题),从而缺乏践行道德的内心强制力。深深植根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情结是祖先崇拜。由于祖先崇拜,中国人在对祖先留下的丰厚精神和物质遗产心存感恩的同时,也都有一种身后留名、荫及子孙的情结。在农耕时代,这种情结激励文臣武将“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鼓励普通人家“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为子孙留名的情结同样也可能成为人们恪守诚实劳动、诚信经营道德原则的内心强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