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7万多亿元。
无疑,不管是2.7万亿元,还是7万多亿元,都显示各地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在“十一五”期间进入天量数字层级,这么一笔收入可以堆成一座小金山了。那么,它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以及当下的有关改革意味着什么呢?
从这个数字中,我们似乎可以读出房地产调控的困境、省以下政府财力分配的缺憾、地方政府在GDP诱导下的追求,甚至还有各级地方政府在现行体制下的那么点无奈。
从数字可以看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的快速增长呼应了同期房地产市场的热度。据公开数据,“十一五”期间,各年土地出让总价款分别为:2006年的7000亿元,2007年的近1.3万亿元,2008年的9600多亿元,2009年的1.59万亿元,2010年的2.7万亿元。如果分解一下2010年的2.7万亿元可以发现,前三季度土地出让收入平稳,大幅增长是在第四季度。
从数字还可以看出,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2010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53亿元,而同期北京市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1636.72亿元,占北京市一般预算收入的70%左右。虽然按照地方财政收入科目划分,北京市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中不含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应该在政府基金收入项目中,但是土地出让收入这笔钱终归政府支配。换句话说,如果手里少了这笔1600多亿元的可支配收入,那么对北京市财政部门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中国大部分城市。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检测显示,去年12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同比增加50%,达到18814.4亿元,创历史新高。
正是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财政资金中的地位之尊,才有了一些地方领导请开发商吃饭的“反常”现象:我们这里有几块地,你们选选看有没有合适的;也正是由于土地出让收入的这种地位,才有了地方政府在打压房价上的暧昧态度。
公正地说,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也有无奈之处。由于目前地方税体系尚需要完善,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上,从省到市再到县,呈现出越来越少的状态。特别是市县两级,一般性预算收入除了解决“人吃马喂”之外,很难有多少余钱。而许多省市区在这方面的体制创新上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于是市县一级的地方官们若想“有所作为”,只好到处找钱,于是土地出让收入这块肥肉便“在劫难逃”了。
但是,如果说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全归因于省以下财力分配体制的缺陷,也并不真实。应该说,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除了基本的财力依赖这个原因之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比如在GDP情结支配下的投资饥渴、彻底改变城市面貌的政绩诉求等等。
可见,高速增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多种体制弊端的集中表现。不解决高地价问题,就难以解决高房价;不解决一些体制问题,又难以解决高地价。总之,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高增长背后是一个连环套,这个连环套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套住中国的房地产业。
就在本文落笔之际,传来重庆市将在3月份之前推出针对高档商品房的房产税的消息,又闻上海市也将在近期推出房产税试点。两地的试点象征着中国房产税改革实质性的起步。但从坊间流传的两地房产税改革的版本来看,还不足以使土地出让金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可以说它们都有意无意绕过了土地出让金。客观地说,两地试点的重大意义并非体现在眼前的房地产调控,而是将中国地方税体系的完善往前推动了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