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小企业融资难要靠政府出手
    2009-09-25    陈晓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多处涉及如何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如果说,中国经济能在爆发世界性经济危机的恶劣形势下保持预定的增长势头,在相当程度上是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及时为大企业提供流动性,使他们扛住了危机的冲击,没倒闭,不裁员,那么,在“后危机”时代,中国要继续保增长,特别是要保就业,恐怕要更多仰仗中小企业了。而促进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则一定要解决好其融资难的问题。
    有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经济界已议论多年了,政府和银行业也为此做出过不少努力。例如,几大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安排,在内部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各地纷纷建立了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银行和一批担保机构;一些地方在试验让“地下钱庄”阳光化;十年磨一剑的股市创业板也终于要出鞘了。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但目前总的情况还不能乐观。根据人民日报记者的报道,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系统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缓解,但是来自工信部的看法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深入的调查分析表明,中小企业不能混为一谈。有一定规模的中型企业可能融资已经不难了,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企业不缺钱,而银行为完成放贷任务追着企业放款的现象;说融资难,是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还未根本改观,而在促进就业方面正是要靠大量的小企业的发展。
    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信用缺失,管理落后,且无法提供抵押物,银行要承担更大风险。现实地说,如果国有大企业借了银行的贷款,不能按时还账,银行的相关人员可能不会受到严重处罚,而对民营小企业的贷款如果出了坏账,相关业务人员可能就有嘴也说不清了。因此,不应该苛责要为股东的利润,为储户资金的安全负责任的商业银行“嫌贫爱富”。真正应该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的高度认识到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的正是各级政府。在经济多年高速增长,财力已经大大充实,有能力为大企业提供巨额资金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拿出一笔钱,设立公信力强,覆盖面广,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或直接提供小额贷款。笔者相信有了政府专设机构的担保,银行就会放心大胆地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了。至于有人认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数额小,而相关手续并不少,人工成本高,因此银行不愿意做。这完全可以利用价格杠杆———在金融市场上就是利率水平———进行调节。
    或许有人认为,用政府的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有悖市场经济原则。市场经济体制确实是目前人类所能找到的实现资源配置最佳方式,但市场经济体制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并不是万能的。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最激进的美国,政府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设立了小企业局,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直接提供小额贷款,对促进美国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日本,则有政府全资建立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现与其它几个类似机构合并成为政策金融公库)承担这一任务。现代国家,政府无一不把促进就业放在各项政策的首位,为促进就业而花费公帑普遍能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而且设立政府的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可能只需要一笔启动资金,如果管理得当、运营顺利,也不一定会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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