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酝酿促进民间投资20条意见
    2009-06-15    点评:王迎晖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改委6月11日提出了一份旨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20条意见,并在当天召开的全国发改委系统2009年投资工作研讨班上进行了分组讨论。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尽管目前四万亿中央政府投资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已经出现后续项目储备不足的情况。而一旦两年后中央新增投资计划用完,而民营投资还没有起色的话,留给中央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手段的余地就很小了。
    据悉,发改委提出的“20条意见”脱胎于4年前的国务院“非公36条”。
    据了解,20条意见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电信、金融、城市水务等垄断性、公益性领域;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和信贷支持力度和信用担保;明确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科教文卫等非营利性领域;支持拓宽民营企业在营利性行业的投资力度等。目前,20条意见只是一个讨论稿。

    点评:虽然发改委酝酿出台20条的本意并不是从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增长质量出发,而是单纯因为“后备项目储备不足”才想到了民间资本,但客观上对中国经济发展是非常好的举措。
    民间资本投资热情不高原因很多,除了市场环境不好,盈利预期不明显之外,更重要的是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以及一些赚钱的领域进不去。这后面两条是主要原因,这两条不解决,发改委酝酿的这20条很可能又是为民营企业设了一块“玻璃天花板”———看得见,够不着。就像上文所述,发改委提出的“20条意见”脱胎于4年前的国务院“非公36条”。而虽然“非公36条”出台已经4年,但对于民营企业的投资来说,相关政策仍然是“一块玻璃天花板”。查查国家产业投资目录,不让民营企业进入的已经寥寥无几,但是事实上很多很赚钱的领域民营企业就是进不去。说得很好听,但现实是残酷的。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这次要看发改委的诚意了。如果这块“玻璃天花板”挪不走,启动民间投资,只能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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