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公务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湖北省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 4月3日,章田寺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猛称,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4月2日对章田寺乡进行抽查,对几家违规单位提出了警告。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乡政府刚下发的“红头文件”,这份名为《章田寺乡2009年乡直单位公务用烟考核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全乡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中心、企业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对用烟数量都有指导计划任务,每月检查完成进度;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由财政部门直接折价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凡公务用烟使用非正规渠道卷烟的,发现一次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1000元。在这份文件后面还附有一份指导性计划表,表中规定全乡各单位的年抽烟任务为400条,其中几所学校的任务为140条。 刘猛说,乡里的文件是根据县里相关文件制定的,并向记者出示了县里的文件。记者发现,两份文件内容颇多相同之处,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几名老师称,如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的单位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 对此,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念祖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
点评:真是荒唐!遏制公款吃喝已喊了很多年,现在还居然专门发红头文件规定招待香烟的指标,亏他们想得出来。拿公款抽烟,还规定抽什么牌子,并把抽多少作为任务要求完成,老百姓不骂娘才怪呢。 拿公款抽烟还美其名曰“为地方经济做贡献”。按其逻辑,抽烟可以带动地方烟草企业效益,因过量吸烟,得肺癌的人自然多了,医院的效益也就提高了;同时因要用药,药厂的效益也好了,进而还能带动就业。真是高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