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水平也要追赶“奥运”
    2008-09-05    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报道,安徽凤台县一些乡村干部假借新农村建设之名,以超低价强迫农民出卖耕地,变相用于开发和建设。县里查处后情况也没有丝毫改观,耕地照占,房子照盖。地方政府甚至动用警力,关押上访村民,一些上访村民被打后,案件也长期得不到处理(参见9月3日《新京报》)。

  从中国社会的一般规律上讲,下面的人敢胡作非为,根子经常在上面。凤台的事情导火索是乡村的黑恶行为,引爆出的则是地方政府执政水平的低劣——县里查处后,村里违法行为照旧而无人继续过问,这是行政不作为;村民被打,案件至今未处理,这也是行政不作为;运用警力关押上访村民,则又是行政乱作为。以这样的执政水平来面对万千百姓,或者说,把一方百姓交到这样一种基层政府的手里,全国人民怎么能放心呢?
  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不外乎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主观故意,比如受利所诱,掉进了利益的漩涡里,一旦“利”从心头起,便会恶向胆边生,该干的也就不干、不该干也就乱干了;另一种是客观限制,比如缺乏条件,或者缺乏能力。主观故意是“有心干坏事”,客观限制是“无力办好事”。当然,主观故意上还包括“有意不干好事”,客观限制上也存在“好心办了坏事”。
  受利所诱如腐败、权力寻租等是种很“刚性”的东西,没什么可说的,就是犯罪,世界各国都有,凤台县恐怕也不会例外。只要有逐利的人性在,这种“有心人”就不会绝。对付他们,靠的是法律,是篱笆,是猫捉老鼠的本事,这里暂且不表。
  “无力办好事”者,要么没有觉悟,要么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我们在选派官员上要下好功夫,在培训干部执政能力上也要抓准、抓紧;“有意不干好事”者,那些让商场自己花钱防贼、让住户家家自雇保安防护的地方政府部门即是,这种一边花着纳税人的钱,一边高挂自己责任的行为,体现的是典型的“惰政”心态;“好心干了坏事”者,贵阳市白云区最近发布“品尝番茄令”的部门即是,由于水平有限,他们本意是想解农民于危困,结果却擅用了公权,滑向了摊派,侵犯了职工利益。
  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执政能力,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迫切。北京奥运会后,世界将更加关注中国,中国将逐步成长为新的全球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消极的、不规范的和带有明显旧时代特点内容的执政方式,既不利于我们自身的发展要求,也不利于中外资本在更大领域、更高层面上的交流,更不利于整个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接纳和包容。
  执政方式的全面改革与否,不仅事关全体百姓的利益和福祉,而且反映了中国以何种形象和姿态进一步融入世界的问题。在全球一体化趋势不容更改的大趋势下,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正视,也必须坦然面对。毕竟,随着开放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地方,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会代表中国和世界打交道。他们的意识和能力,体现的是中国的改革成果,反映的是中国的制度现状,代表的是中国的政治走向。他们的“成色”,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国际资本的脸色,决定了国际合作的态度,也决定了世界融合的步伐。
  所以,尽快实现执政方式特别是基层政府执政方式的现代化,尽快让中国地方政府执政方式赶上组织和服务于奥运会的水平,这是我们的期待,也是整个世界的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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