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最拙劣的管理
    2008-06-13    徐殿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一些企业,经常听到这样的说辞:现在的人真难管,违章、违纪的太多了,说服教育根本就无济于事,但有一样挺灵的,那就是:罚款!
  于是,罚款就成了近二十年来我国众多企业、社会团体、甚至政府机构争相效仿的管理方法。应该说,管理中的奖励和惩罚,是为了同一效果而采取的两个不同的做法,罚款只是众多惩罚中的一种措施而已。毋庸置疑,实施罚款的办法在短期内对一些人一些事情是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的。但是,管理不是一罚了事的,罚款代替不了管理,更代替不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一定意义上讲,靠罚款或者以罚款为主要手段的管理办法是管理者无能、无奈、无助时的权宜之计。
  这是一个现实的例子:一家公司在很多商场设有专柜经营自己的产品,公司领导经常到各个专柜去暗访,偶尔一次他发现专柜的一个销售人员一边听MP3,一边玩电子游戏机,他非常生气,虽然没有发火,还是厉声对销售人员说:这一次我不处罚你,如果再发现一次,我一定要狠狠的罚你!没过多久老板又来检查,他惊奇地发现那个销售员还在听MP3,还在玩电子游戏,他顿时火冒三丈,当时命令主管扣她200元。之后,每每提及此事,那个老板以此为例,颇为得意地到处介绍:“自从扣钱之后,那个销售员再也没有玩过游戏。”。
  应该说,罚钱可以暂时解决部分问题,但是并不能解决长期的所有问题,只能解决表面问题,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处理这个销售人员的关键不是处罚她,而是要分析她为什么会玩游戏,否则她可能不玩游戏了,改玩其他了。就算她什么也没有违反,坐在那里发呆,消极怠工,你怎么办?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她会玩游戏而不是在工作。当有人把这一分析告知企业领导后,这个领导开始思考,事实上他从来没有这样想过问题,他一直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这个销售人员的最大问题是:她把工作看做是为了老板,而不是为了自己。这就是自觉性问题,因此必须让这样的员工认识到,工作是为了她自己,她有责任及义务工作好。
  事实上,这样的问题每天都在企业发生,如果仅仅是实行罚款,作为老板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情,甚至开除一名员工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那只能够证明管理者的无能,因为管理者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员工的自觉意识,自主地工作,如果这样,再好的规章制度、再强的管理措施都是没有用的。
  这是某一大型企业的例子:一次,这个企业接到数十万台的机械加工订单,为了保证质量,一个检验班长将检验要求和岗位调整作了详细的讲解之后就告诉检验员:大家要高度重视螺钉打滑,这是客户除产品性能以外的最重要的关注点,从今天起,在我们班里,发现一次螺钉打滑,我将在部门公开检讨,有两次,加倍罚我的款,有三次,我将自行辞职。
  当上级领导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时?他说:如果在如此重要的业务中出差错,事实证明了我们连螺钉打滑都管理控制不好,这不仅是我们的失败,也必将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果,在这次数十万台订单生产过程中,在时间紧任务重,客户要求苛刻的情况下,他们没有罚过员工一分钱,做到了及时交货,质量无一次品,深受外商赞扬。
  所以,管理是一门科学,决不是单靠一个“罚”字就能解决问题;管理应该是严格的,但严格的管理并不等同于严厉的处罚,尤其是严重的罚款。因此,企业管理切忌乱舞处罚大棒,走入处罚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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