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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的典故,国人大都耳熟能详了。 亡羊补牢虽然有其好的一面,经过“补牢”也有可能不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但事实表明,它仅仅是事后的补救方法,总还是造成了损失,就损失而言终究还是为时已晚了。 比如唐山大地震,比如重庆井喷,比如防不胜防的“矿难”,比如一些企业的质量问题,比如南京冠生园、德隆等一些已经“亡”了的企业,等等。虽然事后有关部门严查,涉及的企业也采取了有效甚至是非常有力的措施,但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受害人来说,那都是迟到的甚至是“血”的代价换来的。 应该说任何单位,任何企业谁都不想造成“羊亡”,但是,由于身处破“牢”,“身在病中不知病”,甚至不治病,难防“恶狼”侵袭,经不起风险考验。在“问题”面前,还自欺欺人,抱着侥幸心理,总说问题不大,等着亡羊了才去补牢。这是某调查公司关于某一地区“企业危机”的调查:该地区有超过半数的被访企业处于中、高度危机状态之中,有45.2%的企业处于一般危机状态。但在19种潜在危机中能够正确识别出是危机的,仅有10%,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对自己的“病”觉察之差、敏感度之低以及防范措施和能力之薄弱都是致“亡羊”的主要原因。 “亡羊”,或者说企业之“死”,如同人体恶性肿瘤,在“死亡”之前都有一定的侵蚀期和隐蔽性,都或多或少的发出一些预警信号,但这些蛛丝马迹的预警信号往往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足够的重视。如果管理者是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对待这些和隐蔽的各种病毒,觉察早、治疗及时并得力,企业遇到的各种危机都是可以防范的,可以避免亡羊。笔者曾经采访过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个企业从产品质量、媒体攻关、人力资源到自然灾害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危机处置措施,十几年来,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不论是内部发生问题还是受到外部意外干扰冲击,这个企业都能应对自如,甚至在风险危机中抓住机遇,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火”胜于“救火”,“防病”胜于“治病”,就企业经营的实际来说,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因此,企业管理者不要等到“企业病”发作甚至无药可治了再去找大夫,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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