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中药产销是重点审计领域之一。审计署调查了10省66户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28家医疗机构,涉及中药购销、医保结算等资金215.91亿元,发现问题金额46.52亿元。
报告指出,中药产销审计调查共发现三大问题:
一是部分药企推高药价。主要采取两种手法:虚增中药材采购成本,9户药企2016年至2025年,搜集包括本单位员工在内的8500多名人员个人信息,通过伪造农户身份、采购合同等虚开采购发票22.81亿元,计入采购成本;虚列中药销售费用,26户药企2018年至2025年发生的43.78亿元销售费用中,有22.5亿元在无真实业务背景或仅电话推销等情况下,即支付给462个第三方推广商,再由推广商转回药企或其指定对象。
二是少数药企仍“带金销售”。相关药企通过虚增成本、虚列支出等套取资金42.5亿元,部分用于“带金销售”。
三是医疗机构侵蚀医保基金和中药扶持政策红利。6家医疗机构利用中药饮片销售仍执行进价加成25%的规定,在中药饮片采购中“舍低求高”,多支出采购款1.21亿元,以此多获加成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加重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1.5亿多元。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要加快完善中药材全链条质量与价格标准;建立“带金销售”、虚开发票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取消药品挂网、供货资格;打通税务、医保、药监、审计数据共享通道,实现药品成本、资金流向穿透式监管。
审计署强调,此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是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实习生余晨星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