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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促营商环境再升级 新条例聚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2025-12-26 来源:经济参考网

12月26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次《条例》修订工作于2025年初启动,历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多轮修改完善。立法过程中,调研组赴多省多地考察,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企业代表的声音。

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部共8章102条的《条例》,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新的法治保障。

《条例》最突出的特点是聚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明确要求按照“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破除阻碍市场准入卡点。同时在具体章节中规定了推动道路基础设施高效互联互通、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建设、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等具体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分割行为,《条例》创新性地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河南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提升河南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地位。

河南省近年来大力推进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果被正式写入法规。数据显示,这项改革已使企业群众办事平均减跑动88.5%、减环节76.9%。

《条例》规定将全面推进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解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的涉企审批问题。

在政务服务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目前,河南全省已建成5.5万个政务服务中心(站),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全省网上办件率达到71.7%,政务服务便利度显著提升。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条例》作出了有力回应。规定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条例》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从根本上遏制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现象。

在执法方式上,《条例》鼓励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智慧监管方式,能够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融资难融资贵、中小企业账款被拖欠等问题在此次立法中得到专门回应。《条例》明确规定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新产品,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融资服务。

针对账款拖欠问题,《条例》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约失信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并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为中小企业权益提供更强保障。

此外,《条例》还规定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有惠必享”。各地、各部门应当将财政、税收、人才、科技等惠企政策汇集至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办理事项的精准匹配工作,将匹配的政策直接推送至经营主体。

为确保《条例》从“纸上条文”转化为“实际成效”,河南将建立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条例》规定将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对营商环境的政府督查、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监督合力。

在配套措施方面,相关部门将加快开展配套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协调一致。

据发布会透露,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条例》实施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华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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