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7日获悉,为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在此前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范围;对标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
据了解,此前发布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通过明确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的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充分发挥能效引领作用,推动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炭转化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污降碳。2025年版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其中,文件明确,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在此前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范围。对标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水平。
同时,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和长远发展,对项目实施改造升级。对新建煤炭开发利用项目和有条件的存量项目,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现有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对需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的项目,各地应在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情况下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予以淘汰。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将利用现有中央资金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健全完善相关金融政策,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