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证监会公示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三批)。
证监会表示,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部分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包括:山西股权交易中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