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交所发布两项基础设施REITs信息披露指引与两项REITs业务办理指南,着力构建符合REITs特点与规律的信息披露体系,同时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的便利性,助力REITs市场平稳发展。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持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稳步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加强REITs产品监管,加快构建多层次REITs市场,推动REITs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迈上新台阶。
发布两项信息披露指引 规范定期报告信披要求
据悉,此次深交所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6号——年度报告(试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7号——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试行)》(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指引》《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REITs定期报告披露,完善以“管资产”为核心的基础设施REITs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两项《指引》充分吸收基础设施REITs试点以来的信息披露实践和监管经验,在衔接公募基金上位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REITs定期报告披露,突出基础设施REITs特性,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此前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以下简称《临时报告指引》)共同构建起多层次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具体来看,两项《指引》在明确基础设施REITs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参与人履职情况披露要求。一是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配合义务人和专业机构等主体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要求原始权益人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管理规范,严格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运营管理机构应持续关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运营情况,同时对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二是规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组织和协调年度报告披露事务,对年度报告的合规性和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强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示要求。三是明确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原始权益人、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和专业机构履职情况披露要求,新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情况和基础设施REITs相关业务参与人受到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披露规定。
两项《指引》也充分考虑了基础设施REITs收益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通过细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的披露要求,加强穿透式监管。一是细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披露事项,明确定期报告应当披露基础设施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行业情况,说明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情况,披露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并进行财务分析。二是明确现金流和回收资金披露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披露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的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以及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三是明确产业园区、仓储物流等七类行业基础资产披露要求,针对不同基础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口径统一的关键运营指标,提升基础资产经营情况的可比性。
针对基金层面信息披露事项,两项《指引》还从基金基本信息、财务事项和交易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敦促基金管理人切实履行产品管理职责。一是细化基金基本事项披露要求,在基金产品概况中新增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披露要求。二是结合基础设施REITs特点,新增重大资本性支出使用情况、资产减值计提、资产交割、改造扩建情况、投资性房地产等披露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场已上市51只基础设施REITs,募集规模超1500亿元。市场规模发展的同时,投资者对基础设施REITs信息披露透明度、有效性和可比性的需求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交所不断深入市场调研,于2024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2023年年报通知》),初步探索突出基础设施REITs特色的定期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年报通知》发布后,深交所根据试行效果和监管实践不断优化相关披露要求,形成了更加完备、可操作性更强的《年度报告指引》《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指引》。
发布两项业务办理指南 提高业务操作便利性
同日,深交所还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5号——定向扩募业务办理》(以下简称《存续期业务指南》《定向扩募业务指南》)。
《存续期业务指南》在2021年7月首次发布的版本基础上,主要进行了如下修订:一是根据《临时报告指引》和监管业务实践完善临时信息披露公告类别。二是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便于基金管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其他修订,包括对重要提示修订,以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意见对附件模板中的《基础设施基金场内份额解除锁定申请表》《基础设施基金场内份额解除锁定申请表》进行修订。
《定向扩募业务指南》则是首次制定发布,正文分为三章,分别介绍了定向扩募发售,扩募份额登记、限售及锁定和扩募上市的业务办理流程,指南的最后部分为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申请材料或公告的模板和附件。正文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定向扩募发售的业务办理要求,包括发售前的工作、扩募发售业务办理流程、发售后的工作等。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办理场内份额登记和限售、场外份额登记和锁定业务流程,分为同时包括场外和场内扩募份额情形和仅有场内扩募份额情形,由基金管理人向结算总部、深圳结算提交登记申请,向结算总部、深圳结算和深交所提交限售申请完成登记和限售业务办理。三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办理扩募上市业务流程。基金管理人向深交所完成一致行动人填报并提交上市申请,经深交所审批通过后启动上市流程。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和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深市REITs市场运行平稳 2024年成绩单表现亮眼
截至目前,共有18只REITs在深交所上市,募集规模合计506.89亿元,项目类型涵盖产业园区、收费公路、仓储物流、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消费设施、水利设施、生态环保等主流基础设施,产品运行平稳,投资者积极参与,市场功能逐步发挥。
记者了解到,2024年深市REITs市场发展取得多项亮眼成绩。一是常态化发行取得新进展。2024年以来,已有9只REITs在深交所平稳上市,上市项目数量较年初实现翻一番。同时,工银蒙能清洁能源REIT已完成发售,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达357倍,创深市2024年以来REITs项目公众认购倍数新高。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已完成询价,将于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进行发售。二是资产类型取得新突破。2024年,深交所REITs市场实现平稳扩容增类。推出全市场首批消费基础设施,即REIT华夏华润商业REIT和中金印力消费REIT;推出首单水利设施REIT,即银华绍兴原水水利REIT;仓储物流类REITs加速集聚,华夏深国际REIT、华泰宝湾物流REIT分别于2024年7月9日、10月29日上市。三是二级市场建设取得新成效。2024年REITs二级市场价格总体回暖,截至2024年10月末,中证REITs指数收报773.74点,较2023年末的756.44点上涨2.29%,其中深市9只REITs较2023年末平均上涨4.59%。深市已上市项目累计已完成34次收益分配,分红金额合计16.83亿元;累计召开近四十场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等活动,切实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