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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支持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11-14 作者:邓剑光 朱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保障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法治在支持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具有独特功能,国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新质生产力成为一股强大的洪流,正在深刻地重塑我们的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法治保障,以确保其在有序、公平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首先,法治为新质生产力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确立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为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对于新质生产力而言,这种稳定的制度环境尤为重要。因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技术的创新、模式的变革以及产业的升级,这些变化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法治保障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确保各种创新活动能够在有序、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国家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明确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同时,国家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等措施,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新质生产力持续发展。

  其次,法治引导新质生产力参与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确保新质生产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条件。国家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竞争规则,消除各种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确保所有经营主体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竞争。这不仅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还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同时,国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等措施,鼓励、支持创新主体积极投身于新质生产力的研发和应用之中。这不仅可以提高新质生产力的整体竞争力,还能推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三,法治有利于提升新质生产力的竞争力。在全球化背景下,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关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更在国际竞争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法治在这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涉外法律体系,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这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法律风险,还能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新质生产力更好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我国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创新要素布局,从而提高新质生产力的竞争力。

  完善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尽管法治在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在现实中,我们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法律滞后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步伐,监管机制不完善,司法保护力度不足,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等。

  面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法治保障所面临的诸多挑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完善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机制。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一是制定和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可以制定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等法律文件;在人工智能领域,可以制定《人工智能法》等法律。二是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中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可以对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变化。三是加强立法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各项法律之间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第二,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分工,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二是加强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准性与有效性,同时也要注重柔性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的运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三是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的监管合作与交流。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挑战。

  第三,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创新活力。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侵权成本和赔偿标准,同时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法律保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法律和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三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

  第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一是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同时注重针对不同群体和领域的差异化宣传和教育。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同时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和熏陶作用。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梯队建设。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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