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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加快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024-10-31 作者:赵丽缦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各国参与科技革命、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行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我国积极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并且在许多领域已取得丰硕成果。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全球领先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仍然存在差距,今后需要在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新兴产业的活跃度和产业集聚水平等方面着力。

  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果显著

  清华大学、施普林格·自然集团共同发布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2023》报告对全球108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行比较研究。研究发现,中国科技创新中心在科学中心、创新高地和创新生态等维度取得诸多成果。北京、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南京已成为科学中心前20城市(都市圈)。在科研机构和科学基础设施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北京拥有的大科学装置和超级计算机500强数量已形成压倒性优势;就学科高被引论文数量而言,中国具有比较优势,有6个城市(都市圈)进入“全球学科策源地榜单”。

  在创新高地前20城市(都市圈)中,中国占据3席。随着人工智能专利的指数级增长,中国科技创新城市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依靠新兴产业发展和政策体系支持,中国城市(都市圈)在创新生态维度同样表现突出。从城市节点的网络城市节点来看,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和上海位居全球前五,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发挥着强大的创新引领作用,体现出了中国的合作与开放。就专利合作网络来看,我国城市之间的合作关系相较全球整体较为均衡发散的网络则更为紧密。

  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重道远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与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中心仍然存在差距。

  首先,在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投入不足,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参与和贡献尚弱。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学科交叉融合,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基础研究转化周期明显缩短,国际科技竞争向基础前沿科学前移。我国主要科技创新中心城市(都市圈)的基础研究投入仍显不足。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研发投入虽然已占全国的30%以上,但是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相比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经费投入一定程度影响着科技创新中心对顶尖研究人才和团队的吸引力。此外,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参与和贡献偏弱。目前,我国的科学中心建设和基础研究投入80%以上依赖大学和政府下属研究机构。即使有些科技领先企业成立了研究院,其投入也重在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但较少关注基础研究。调研发现,一些科技型行业龙头企业也普遍认为,企业应以盈利为导向,对比研究与试验发展(R&D)自然要“重D轻R”。

  其次,在技术创新方面,专利质量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不同创新主体均面临挑战。就体现较高技术价值的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数量来看,相比技术创新能力领先的科技创新中心城市(都市圈),我国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粤港澳大湾区的PCT数量全球第三(4090件),而东京则有18742件。具体到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三大创新主体,则存在领先企业数量不足,新兴科技企业成长性欠佳,高校对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研究机构聚集度较高,产出不足等问题。

  第三,在产业发展方面,新兴产业的活跃程度和产业集聚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市值还有较大上升空间,而该指标被用来反映新兴产业的活跃程度。例如,旧金山-圣何塞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市值已达8万亿美元,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相关表现均不足1万亿美元。此外,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产业集聚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京津冀生物医药、粤港澳数字创意等区域产业集群。然而,支撑我国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产业要素集聚水平还受制于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等因素。整体而言,我国的创投体系还存在不敢投小、投早、投硬科技的问题。

  推动我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布局与投入,推动企业成为基础研究的生力军。一是从政府层面打造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发展的统一基础研究平台,丰富现有基础研究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设立政企联合基金,引导企业更加充分地发挥其在深度洞察市场需求的优势,协同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资源调配优势,重点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二是完善顶尖科研人才的评价、任用和流动机制。保障科技创新人才的稳定性和发展需求,建立市场化的科技人才聘任和评定制度,允许科研院所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到企业承担一定的科技攻关任务,并保障不同的基础研究主体之间的人才能够自由流动。

  第二,坚持智慧城市建设和布局,不同创新主体精准发力,推动更多国际标准的高质量技术创新。一是在城市层面持续发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更多符合国际标准的创新技术的涌现。二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统筹布局,扶强扶优扶特。让领先企业的优势更优,发挥链主企业的行业带头作用,同时结合优秀的专精特新企业的切实需求,助力其进一步落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创新。三是持续推进高校的“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和人才引进及培养”专项建设工程。四是坚持存量和增量专利并重,认真开展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总结各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科研机构的优势领域,并同时做好高质量专利技术的增量工作。

  第三,强化新兴产业规划顶层设计,发挥链主型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要素资源集聚。一方面,应增强顶层规划,形成“主业更加突出、多元产业反哺”的发展格局。这需要各地政府积极推动龙头型企业承担产业链链长的职责,深化开展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和资源共享,结合新兴产业链的薄弱环节,重点引进相应的“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集聚辐射效应。另一方面,试点成立科技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合理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等创新产品或机制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作者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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