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9月5日发布消息称,会计师事务所未来是否被暂停有关业务资格,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属于无法预见的事项。在业务约定书中增加相关承诺超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关注“承诺未来不会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近日,部分审计服务招标人要求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不会被监管部门暂停有关业务资格,且不会受到暂停受理或审核申报材料的限制,并须承诺若发生前述情形,应按照招标人届时已支付费用的一定倍数进行赔偿。
如原本早已过会的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兵器”),因公司IPO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处罚,湖南兵器重新招标IPO审计机构,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之一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投标人不会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受理或暂停审核申报材料的限制,不会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的内容应包括:若发生上述情形,按照届时招标人已支付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如此要求引发业界关注。
中注协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执行审计工作,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未来是否被暂停有关业务资格,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属于无法预见的事项。在业务约定书中增加上述承诺超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过程中或承接业务过程中,应当在与审计客户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征求法律专家意见,充分评估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的公平性,审慎签署业务约定书,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职责,提升审计质量,发挥执业监督作用,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