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消委会把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成为全国首起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从8月以来,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不退等问题。据查小鸣单车收取的消费者押金存在严重违规,没有存进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也没有实施银行托管,省消委会专门约谈小鸣单车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但未得到落实,在多次发函、约谈、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消委会毅然决定诉诸法律。
近段时间共享单车退押金难时有发生,侵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广东省消委会对小鸣单车经营者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表明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与坚定决心,值得点赞。
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法第四十七条专门设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协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的5种情形,包括“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见消委会状告单车企业完全合法。
广东消委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有着双重意义。
首先是为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文明、法制的消费市场和环境。消协领衔提起公益诉讼,可以大大减少消费者维权时间等成本,而且消费者协会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组织,商家不能不心存畏惧。
其次是为促进单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敦促车企守法守规经营,营造文明、守法的市场秩序。一些车企疯狂投放单车,吸引用户注册,目的是套取消费者押金,挪作他用。严格共享单车管理,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由粗放型向科学、精细化转变,合法合规合理经营,才能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主要靠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及严格监管。